宏業木箱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1 次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宏業木箱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02087832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895之2號
- 營業項目
- 木質容器製造,合板及組合木材製造
- 裁罰次數
- 1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 筆):
違反事項
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二、…。;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二、…。;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適於下列各款之一之特定粉塵作業,雇主除於室內作業場所設置整體換氣裝置及於坑內作業場所設置第十一條第二項之換氣裝置外,並使各該作業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時,得不適用第六條之規定一、於使用前直徑小於三十公分之研磨輪從事作業時二、使用搗碎或粉碎之最大能力每小時小於二十公斤之搗碎機或粉碎機從事作業時三、使用篩選面積小於七百平方公分之篩選機從事作業時四、使用內容積小於十八公升之混合機從事作業時。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07683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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