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33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1332202
公司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9號5樓
營業項目
其他家用電器批發,塑膠外殼及配件製造,家用冷氣機製造,其他商品批發經紀
裁罰次數
33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33 筆):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737B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737A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使其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並於荷物剛離地面時,引導起重機具暫停動作,以確認荷物之懸掛有無傾斜、鬆脫等異狀。;固定式起重機應於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人員易見處,置有額定荷重之明顯標示,並以銘牌標示製造者名稱。;固定式起重機應於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人員易見處,置有額定荷重之明顯標示,並以銘牌標示製造年月。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6001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66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6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75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49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496A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43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445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主管機關
彰化縣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13048564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267278號
違法法規法條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004條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5549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利明献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2020528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2020286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2020081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主管機關
新北市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7086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主管機關
台北市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16078405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主管機關
台北市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1606208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主管機關
台北市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16039545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主管機關
台北市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16037738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於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應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但吊舉物之下方已有安全支撐設施、其他安全設施或使吊舉物不致掉落,而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1004940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0020662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主管機關
高雄市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170000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0020566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27928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10年府勞檢字110011897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對於在高度3.35公尺之處所從事拉線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0020239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6564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雇主應使勞工於機械、器具或設備之操作、修理、調整及其他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不得因機械、器具或設備之原料或產品等置放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1631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主管機關
台北市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8604077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但於特殊環境吊掛特定荷物,實施全程安全分析,報經檢查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研磨輪之護罩,應依下列規定覆蓋。但研磨輪供研磨之必要部分者,不在此限:一、使用側面研磨之研磨輪之護罩:研磨輪周邊面及固定側之側面。二、前款護罩以外之攜帶用研磨機之護罩,其周邊板及固定側之側板使用無接縫之單片壓延鋼板製成者:研磨輪之周邊面、固定側之側面及拆卸側之側面,如附圖五所示之處。但附圖五所示將周邊板頂部,有五毫米以上彎弧至拆卸側上且其厚度較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附表二十九所列之值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為拆卸側之側面。三、前二款所列護罩以外之護罩:研磨輪之周邊、兩側面及拆卸側研磨輪軸之側面。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0419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邱純枝

違反事項

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呼吸防護具,未依國家標準CNS14258Z3035實施密合度試驗;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447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勞工從事鋁壓鑄作業時,未使用能適當防止高熱物飛出危害勞工之袖套等防護具或其他適當之防護裝置。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402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通行於軌道上之車輛有碰觸勞工之虞時,未依規定設置於車輛接近作業人員前,能發出電鈴或蜂鳴器等監視警報裝置或配置監視人員。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40203425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