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比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3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優比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2368179
公司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1676號
營業項目
海洋貨運承攬,航空貨運承攬
裁罰次數
3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3 筆):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3036025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處分字號
112年府勞條字1120307739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雇主對於堆高機非置備有後扶架者,不得使用。但將桅桿後傾之際,雖有貨物之掉落亦不致危害勞工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5742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