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比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優比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2368179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1676號
- 營業項目
- 海洋貨運承攬,航空貨運承攬
- 裁罰次數
- 3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3 筆):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36025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字號
- 112年府勞條字112030773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50000 元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雇主對於堆高機非置備有後扶架者,不得使用。但將桅桿後傾之際,雖有貨物之掉落亦不致危害勞工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5742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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