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鋼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801739
- 公司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247號17樓之2
- 營業項目
- 消防設備批發,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其他電子、通訊設備及其零組件批發,醫療機械設備批發
- 裁罰次數
- 10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0 筆):
違反事項
從事天車操作作業時,勞工發生墜落之重大職業災害。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880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D06棟2樓管道間開口處之護蓋,未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或移動;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未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271208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2004437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230077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50000 元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1015504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40854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60000 元
違反事項
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2084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7489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20000 元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33602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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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0558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8條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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