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國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8899218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0號3樓之3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 裁罰次數
- 17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7 筆):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牆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866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約3.98公尺之重型支撐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再承攬人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153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露天開挖場所,未於該處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或邊坡保護等防護設施。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29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對於管排區模板支撐未確認強度計算書、施工圖說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及未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及未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及未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5640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2款、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二、…。;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五、…。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2326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使用具有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或擴寬式履帶起重機作業時,未將其外伸撐座或履帶伸至最大極限位置。;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363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2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從事擋土支撐等工程作業,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558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2公尺作業未使用安全帶、帽。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984181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氣體瓶高壓氣體之貯存,未裝妥護蓋。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291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勞工對於便橋安全支撐施工未使用安全母索、安全通路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26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對於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4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聯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標準第11條之1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1、3、4款之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安全帽並使用符合規定之合梯。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56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9105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381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樓板、屋頂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等防護設施。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115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項、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115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0841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 罰鍰金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