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譽聯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豐譽聯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2081688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號2樓之2
- 營業項目
- 市區下水道土木工程
- 裁罰次數
- 29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29 筆):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124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12005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9242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5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5766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通道等未保持安全狀態或防跌等預防措施。;發生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11737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辦理。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11197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11117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9636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7925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7469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5888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084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未有防止電線等絕緣披覆破壞設施。;未依規定裝設漏電斷路器。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12207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模板支撐作業未依規定辦理。;可調鋼管模板支撐未依規定辦理。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12272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724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對於再承攬人所僱勞工使用交流電焊機從事電焊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171253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E棟鋼梯、B棟守衛室1樓頂版及A棟A樓梯長窗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雇主僱用勞工於蓄水池工作場所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深度在1.5公尺以上,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者,未設擋土支撐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91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11176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09662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應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三、…。;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六、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二、…。;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二、圓盤鋸之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以下簡稱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但製材用圓盤鋸及設有自動輸送裝置者,不在此限。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0021398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07851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組立、汙水池開口部分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8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108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108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007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12235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33595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未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501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25505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謝佶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