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8 次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欣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2977812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忠義里南園路2之20號三樓
- 營業項目
- 冷凍調理肉類製造,冷凍調理食品批發,罐頭批發
- 裁罰次數
- 8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8 筆):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00004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103575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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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字號
- 111年府勞檢字111007616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20000 元
違反事項
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0006322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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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時,應設置洗眼、沐浴、漱口、更衣及洗衣等設備。但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並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0005288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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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0005288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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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0596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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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字號
- 105年府勞條字105005376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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