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旺營造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2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晶旺營造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4987652
公司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7號15樓之1
營業項目
其他建築工程
裁罰次數
2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2 筆):

違反事項

對於該工程高度約4.5公尺之鋼構2樓樓板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字第11171001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容器應直立穩妥放置,防止傾倒危險,並不得撞擊。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但電氣機具設於配電室、控制室、變電室等被區隔之場所,且禁止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進入者;或設置於電桿、鐵塔等已隔離之場所,且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無接近之虞之場所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高度九十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三十五公分以上,五十五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以下簡稱中欄杆)、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二、…。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21403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