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8985711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1段175號13樓
- 營業項目
- 道路工程,其他公用事業設施工程,電路工程
- 裁罰次數
- 156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56 筆):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合梯作為上下設備、站立於頂板作業。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306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7836B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783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7836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786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9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6547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9737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鋼筋彎曲機開始運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規定固定信號,亦未指定指揮人員負責指揮,致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597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056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施工架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7939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為金屬之熔斷作業所須使用氧氣之容器,自容器閥上卸下調整器前,未釋放調整器之氣體。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163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7141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吊掛人員未辦理安全衛生事項。;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十二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000307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通道等未保持安全狀態或防跌等預防措施。;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6414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68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未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未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未經簽章確認,未禁止執行。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未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未不超過七點五公尺。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257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264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5069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未置備或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以避免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等危害。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2612333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11670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11258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8096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20000 元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未依規定設置護欄。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9745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之圓鋸片,未設置覆蓋。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44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採光照明未依規定辦理。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94039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3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設置護欄。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6716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豎井區圓盤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豎井區施工架上下設備,未設置壁拉桿與構造物妥實連結;對於豎井區未設置上下設備及局限空間未有通風換氣設備;對於豎井區臨時用電設備未設漏電斷路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2365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5第1項、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236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57163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5707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40000 元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違反規定訂定定期契約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2465707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30000 元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172113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約4.6公尺地下二層柱與底版模間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172112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輕隔間板安裝作業易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171974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56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鋼管施工架未依規定設置。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8370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451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451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463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6535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字號
- 111年府勞條字111016649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20000 元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5934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83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第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露天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或邊坡保護等防護設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23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23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19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4141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4141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116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給與職業災害補償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3494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40000 元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商辦大樓7樓吊料口及旅館大樓9樓以上樓梯外側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10中西區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地板,堆放物料、設備;10中東區第三階擋土支撐走道堆置位能超過十二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未予以固定;10中西區配電分盤未設置漏電斷路器;部分移動電線置於潮濕地面未架高。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170229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40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模板支撐,未置備施工圖說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確實查驗。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4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21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深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者,未設擋土支撐。對於露天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或邊坡保護等防護設施。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2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一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17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開挖垂直最大深度未妥為設計;其深度在1.5公尺以上,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者,未設擋土支撐。對於露天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或邊坡保護等防護設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663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12924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施工架及施工構臺未採取穩定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11852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609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4702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80000 元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4702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40000 元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52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依規定設置之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有堆放物料(模板);設置之安全網之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2之規定。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071807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11071220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03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以鋼管構成護欄,杆柱相鄰間距超過二點五公尺。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070823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樓梯護欄上欄杆與中欄杆開口距離,大於五十五公分。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070823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31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14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070673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123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高度2公尺以上之坡道,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未設擋土支撐,有立即發生崩塌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2495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2454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10674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未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949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10299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設置之護蓋,未具有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705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994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329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813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307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131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338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1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178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0859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089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開路後之電路藉放電消除殘留電荷後,以檢電器具檢查,未確認其已停電。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0000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94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共同作業時,雖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惟未監督及協調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69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於隧道內作業,未置備通訊信號、備用電源等必要裝置;對於隧道、坑道之電力及其它管線系統,未沿工作人員通路上方裝置安全通路燈號及停電時能自動開啟之緊急照明裝置,未於每五百公尺設置與外界隨時保持正常通訊之有線通訊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6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7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99條第1項第3款、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7164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未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2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50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並使勞工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乘載或吊升勞工;對於工作台上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對於組立工作車工作場所於鋼架上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攜帶式鑽孔機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設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50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裝妥護蓋。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未事前告知該承攬人依規定應採取措施。;2.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5485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2.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968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對於護欄未設置上欄杆、中欄杆及腳趾板等構材。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2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雖已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惟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2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動力鏟車輛系營建機械,未置堅固頂篷及管前路易滑動、滾動之鋼管堆放,未置於堅實、平坦之處,並加以適當之墊襯及擋樁。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0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9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雖已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惟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5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移動電線,未依規定設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引起感電危害之措施;分電盤前方,未依規定不得堆放與電路無關的物品;對於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18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施工平台臨時線路置於通路地面;施工架未標示載重限制;安全網張掛未符合國家標準;吊料平台物料堆置於欄杆前方;施工架鄰近車道未設置護籠等安全設施;施工平台施工架未設置護欄,施工架端部未設置護欄,支撐架端部未設置護欄;移動式起重機作業半徑未禁止人員進入;移動式起重機使用損傷纖維索吊舉物料;對於屋頂作業區之通道,未依規定設置安全跨越通道。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18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姚祖驤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80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0139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3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460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從事作業有被撞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又未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54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8077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43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為防止模板倒塌危害勞工,對於庇屋區內部各處挑高層模板支撐架構築,未依模板形狀、預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方法等,依營建法規等所定由專人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棚廠區各處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管道開挖區與自設道路邊坡等露天開挖場所,未設擋土支撐,未有繪製施工圖說,未指派或委請相關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及對於開挖出之土石堆積於開挖面之上方高度等值之坡肩寬度範圍內。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43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第65條第1項、第71條第1、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8348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7925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338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5887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99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走廊上方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99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5095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93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指揮」立即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又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依規定,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112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外側交叉拉桿妥為固定。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2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2006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1171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層頂板開口場所作業,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拆除,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068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1091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地從事作業,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處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44310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463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7646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7912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部分開口邊緣使用強度不足之鋼筋作為護欄。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17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牆模板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14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該作業期間對於工作場所未實施巡視及未施實施連繫與調整。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06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通風管道等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及通風管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08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通風管道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08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施工架上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吊料平台處施工架改架變更設計,未重新製作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施工架有物體飛落之虞未設斜籬等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00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第48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作為,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0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6362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3717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對於承攬人及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有墜落、物體飛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模板組立、鋼筋吊掛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及再承攬人,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3707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工作台組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096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鋼筋組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鋼筋組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又對於承攬人從事鋼筋組立作業,未指導協助承攬人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致勞工發生墜落受傷住院職業災害。;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3.對於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未確實管制出入人員。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3663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3331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2.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440596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受裁處人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監督指揮承攬人從事鋼模組拆作業),對於承攬人於重型支撐架工作台(貓道)上從事鋼模固定座螺栓鎖固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1款規定,設置之安全網其材料、強度、檢驗及張掛方式應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2Z2115安全網之規定。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69977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3.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處所進行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使勞工有墜落之虞。;4.對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勞工作業時,其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6888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之工作場所,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必要之防護具。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6972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6909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5922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4891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4994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433391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歐來成
違反事項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超過額定荷重致發生起重機翻倒事故。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2998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3020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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