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9082846
- 公司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里中華路12號7樓之3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自有不動產買賣,自有不動產租賃,不動產投資開發
- 裁罰次數
- 87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87 筆):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能開動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50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未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89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7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53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438B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對於高度約2.75公尺之RF層頂版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B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731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715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未視天候狀況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30206892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3020689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4款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3020628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28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18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電梯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95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直井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6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61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未於該處設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3020374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2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05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3.15公尺之S1店舖夾層樓梯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S1店舖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214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511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2020483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固定式起重機,未於其機身明顯易見處標示其額定荷重,並使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者周知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297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214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167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3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未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101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104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作為固定垃圾管槽之用;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058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陽台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615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且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548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2F~4F電梯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505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東側天井處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具有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以下簡稱中欄杆)等構材,其上欄杆、中欄杆及地盤面與樓板面間之上下開口距離,應不大於55公分;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437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及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358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交叉拉桿及立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35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357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35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A棟、B棟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12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6-9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124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L棟夾層樓板及L棟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32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附工作板橫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029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垃圾管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582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兩梯腳間應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應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及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594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979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979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電梯開口部分未設置腳趾板。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979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部分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附工作板橫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422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A棟外牆施工架及B棟8樓電梯等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412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A棟2F露台、5F電梯井、C棟陽台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57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3.7公尺之地下室1樓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30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329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鋼管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56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依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之樓梯、管道間及電梯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32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10樓之220伏特捲揚機),未於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39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156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3樓樓板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165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060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D棟施工架及地下2樓水箱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04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059條第0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機械停車空間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未設置固定式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對於高度4.2公尺之2樓樓版及3公尺之機械停車空間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機械停車機坑之模板支撐(支撐高度6.5公尺、面積41.25平方公尺),未指派專人妥為設計,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021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合梯及踏板組搭提供工作臺,踏板及合梯未綁結固定,有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F及3F陽台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南4字第110100074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3.2公尺之屋突層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596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F頂版天井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而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541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438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403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開挖區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89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附工作板橫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92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66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未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4樓頂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06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開挖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地下室水平支撐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166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突及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135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3款、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具體明確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85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85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3樓露臺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856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1FB2夾層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303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營建用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且未規定使用時不得超過限制。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121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電梯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未於任一處步行至最近上下設備之距離,應在30公尺以下。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9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1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上放置捲揚機運轉動力機械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28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2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0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東面)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東面)及樓梯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295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設施標第4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電梯間及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起重機具運轉時(鋼筋材料吊運作業),未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3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現場1座吊升荷重2公噸之塔式中型固定式起重機,未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4項之規定保存該起重機之荷重試驗紀錄。另該起重機進行高層建築工程等作業,未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於該起重機爬升樓層及安裝基座等時,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315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黃淑娟
違反事項
對於吊升荷重2公噸之塔式中型固定式起重機,未依規定保存該起重機之荷重試驗紀錄。另該起重機進行高層建築工程等作業,未依規定於該起重機爬升樓層及安裝基座等時,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315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4項、第22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086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480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316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F露台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15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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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05020092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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