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22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泰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30833986
公司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68巷61號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裁罰次數
22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22 筆):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740A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74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20205709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6006787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0139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41804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又未指導與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41814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40147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作業,該工作場所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惟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作業,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2.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從事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8585002號
違法法規法條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7324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2樓分別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4810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2300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1.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2274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46162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工區使用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45971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41170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36977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346866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1.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2.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33082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從事擋土支撐構件拆除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33042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字號
府勞職字第10437936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府勞職字第10437032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罰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