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2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承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33923841
公司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里經國路9號14樓之2
營業項目
砂石批發,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其他建物完工裝修工程,其他商品批發經紀
裁罰次數
2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2 筆):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作業人員應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三、…。;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一、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將吊斗等作業裝置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並安置煞車等,防止該機械逸走。十二、…。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10325825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建築構造物及其附置物,應保持安全穩固,以防止崩塌等危害。;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26943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