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正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2 次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毅正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4585045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2段376號3樓
- 營業項目
- 其他建築工程
- 裁罰次數
- 2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2 筆):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利用鋼筋結構作為通道時,表面應舖以木板,使能安全通行。四、…。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1523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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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2003129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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