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震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5536887
- 公司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西後街24號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
- 裁罰次數
- 51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51 筆):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4730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模板支撐作業未依規定辦理。;可調鋼管模板支撐未依規定辦理。;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150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第6款、第7款、第8款、第9款、第10款、第11款、第12款、第13款、第1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第6款、第7款、第8款、第9款、第10款、第11款、第12款、第13款、第1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第6款、第7款、第8款、第9款、第10款、第11款、第12款、第13款、第14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7784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5621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11848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8037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6517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1614298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6499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10674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鋼筋混凝土作業未依規定辦理。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6713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8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6713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1605775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11892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五、…。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0030370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11294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11294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第1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09770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 雇主名稱
- 林桂中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09596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未有防止電線等絕緣披覆破壞設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07313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06062433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11077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7488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6977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5432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2.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1252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第16條第1項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40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409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027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9085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又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8984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勞工確實戴用合格之安全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5095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之作業人員,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另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5188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3206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3.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1171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43977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感電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有能確實動作之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使勞工有感電之虞。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43128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2.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屋突1樓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7590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施工架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5719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38440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地6樓樓梯間從事油漆作業有墜落、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油漆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並使用符合規定之合梯。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3253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1995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地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連續壁工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帽。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1816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模板工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使勞工確實戴用合格之安全帽。;2.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4.勞工有因接觸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532003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地從事泥作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泥作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使用符合規定之合梯。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442239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441091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地5樓從事鋼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鋼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之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5051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4663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4607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3066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依規定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303390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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