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歐咖啡本舖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小歐咖啡本舖
- 統一編號
- 39784613
- 公司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松山村松山街117號一樓
- 營業項目
- 調理飲料攤販
- 裁罰次數
- 8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8 筆):
違反事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63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63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78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78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79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79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81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81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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