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4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源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43953288
公司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15鄰工業五路8號
營業項目
其他磨粉製品製造,精製茶,其他未分類食品製造
裁罰次數
4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4 筆):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字號
111年府勞檢字111001160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使勞工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時,應設置洗眼、沐浴、漱口、更衣及洗衣等設備。但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並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但於特殊環境吊掛特定荷物,實施全程安全分析,報經檢查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12371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之作業場所,不在此限:一、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二、…。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123838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3688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