瑋同工程行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瑋同工程行
- 統一編號
- 48217400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寶安里寶慶路306號
- 營業項目
- 其他建築設備安裝
- 裁罰次數
- 3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3 筆):
違反事項
未依法給付遭遇職業災害死亡勞工之遺屬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130247302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基法第59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新台幣 20000 元
違反事項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684B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未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屋頂或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雇主使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於前項第三款之易踏穿材料構築屋頂作業時,雇主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前項第二款之汰換不良品規定,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684C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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