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順興科技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3 次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來順興科技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53841376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4段16號5樓之5
- 營業項目
- 其他公用事業設施工程,電路工程,電纜裝修工程,二次電池製造
- 裁罰次數
- 3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3 筆):
違反事項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4775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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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7245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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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一、交通號誌、標示應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二、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控制處,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三、新設道路或施工道路,應於通車前設置號誌、標示、柵欄、反光器、照明或燈具等設施。四、道路因受條件限制,永久裝置改為臨時裝置時,應於限制條件終止後即時恢復。五、使用於夜間之柵欄,應設有照明或反光片等設施。六、信號燈應樹立在道路之右側,清晰明顯處。七、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支架應有適當強度。八、設置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應置交通引導人員。;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04490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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