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嘉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3 次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德嘉工程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54117169
- 公司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國興街12號1樓
- 營業項目
- 水電工程
- 裁罰次數
- 3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3 筆):
違反事項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線槽進行電源線配線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749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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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使勞工進行線槽電源線配線作業,有導致感電之虞者,未停止送電,並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對於從事電氣工作之勞工,未使其使用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749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6條第12款、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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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但電氣機具設於配電室、控制室、變電室等被區隔之場所,且禁止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進入者;或設置於電桿、鐵塔等已隔離之場所,且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無接近之虞之場所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1672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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