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15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54611350
公司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嘉保路360號
營業項目
水路、海港、河流、碼頭工程,住宅營建,其他建築工程
裁罰次數
15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5 筆):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0047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372064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5292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約11.9公尺外牆及高度約5.1公尺內、外側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370794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4.5公尺之2F電梯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414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將「連續壁工程」交付承攬,於該工程施工期間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移動式起重機吊掛特密管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應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且於起重機具運轉作業時,為防止吊掛物掉落,吊耳與吊掛物之結合方式,應能承受所吊物體之整體重量,使其不致脫落。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271825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該工程使勞工於起重機具之運轉作業場所進行查驗施工進度等作業,未依規定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2718256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工程多處外牆施工架之設置,因工程施作需要,將內側交叉拉桿移除者,其內側未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271715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工程作業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2020142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空壓機,未於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焊接金屬鋼管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1020530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10205568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於施工期間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亦未定期或不定期協議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留存紀錄備查。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171396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又對於維修保養廠之施工架之設置,因工程施作需要將內側交叉拉桿移除,惟其內側未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字第11170909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071711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110712946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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