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松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69723038
- 公司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小西里永福路1段189號8樓A1~3室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未分類其他個人服務,貨櫃屋批發
- 裁罰次數
- 20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20 筆):
違反事項
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深度在2.9公尺之露天開挖場所,未設擋土支撐,且未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簽認其安全性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75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十三、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 處分字號
- 中環字114000535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工區之高處作業場所樓梯施工架設置之護欄缺少上欄杆或中欄杆,且開口距離大於55公分。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4000340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現場施作外牆板勞工未佩戴安全帽。2樓施工架與建物之間開口寬度超過20公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3003525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五、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左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字號
- 中環字113002459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高度逾2公尺之勞工作業場所,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現場無資料可供查證)。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300138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護欄前方堆放物料。高差約2公尺,未設置上下設備,未確實使用安全帶。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3001178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7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六、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 處分字號
- 中環字113000576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雨遮區下方由施工架所塔設之工作平台,未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且未經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相關執業技師簽章確認。對於雨遮區工作平台施工架未設置內交叉拉桿等事項,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3000489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3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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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開挖深度達1.5公尺未設置擋土支撐。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3000353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主結構屋頂外牆高度逾2公尺之施工架與構造物無連結且無設置斜撐,未設置上下設備。主結構屋頂外牆高度逾2公尺之施工架內側無交叉拉桿,且未設置水平構件。結構體外牆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架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護具。使用3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進行吊掛作業,未設置防止吊舉物體脫落裝置。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2002984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140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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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西側外牆施工架與5樓FLine施工架缺少交叉拉桿、3樓至5樓3Line樓板邊緣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2000639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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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管道間開口未設置護欄;2樓樓板開口堆放拆除下來模板,該開口未設置護欄;3樓吊模開口未設置護欄。勞工坐在2公尺以上施工架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100304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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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地下室護蓋未能有效防止移動,護蓋下方為2公尺深筏基坑。1至2樓乙梯未設置適當的扶手。高度二公尺以上之1至2樓乙梯開口未設置護欄。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1002563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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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與宗展營造有限公司分別雇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連繫防止墜落之必要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場所之巡視,並停止有墜落危險之模板編拆作業。一樓機電開口,高差2公尺以上,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一樓至室下一樓樓梯未設置扶手。地下室有勞工作業,未設置照明設施。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1002311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6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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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北側B1外牆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無內側交叉拉桿。下沈式B1花園施工架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置上下之設備。下沈式B1花園施工架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設置壁連座或斜撐。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100213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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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高度2公尺以上之建物周圍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進入車道出入口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100123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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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1023851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7條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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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共同作業時未有巡視工作場所紀錄,致承攬商違反職安法6條1。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0064612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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