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華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74720139
- 公司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之17號
- 營業項目
- 其他塑膠原料製造,合成橡膠原料製造,其他化學原材料製造,工業助劑製造
- 裁罰次數
- 7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7 筆):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685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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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受處分人未依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4條第1項,依附表四所定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辦理勞工健康服務。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554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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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設置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176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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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或操作錯誤而引起爆炸、火災之危險,未依為防止供料錯誤,造成危險,應於勞工易見之位置標示其原料、材料、種類、供料對象及其他必要事項之規定辦理。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214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6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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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先確認該空間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氧及中毒等危害,有危害之虞者,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依循辦理;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之措施;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十八以上。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72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9條之3及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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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於製造部室內工作場所使勞工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丁酮),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品管室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351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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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於製造部室內場所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丁酮),未依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參照附表二之格式明顯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並輔以作業勞工所能瞭解之外文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351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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