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36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84149738
公司地址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二路1號
營業項目
面板及其組件製造,其他電子、通訊設備及其零組件批發,其他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一次電池製造
裁罰次數
36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36 筆):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之規定。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114001161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4001129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10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恒揚電機)之勞工從事高壓電氣設備檢查作業,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致勞工發生感電職業災害。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南環字第113004091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項第1條第2款、第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3001478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3001446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雇主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逕自分配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於其他工作日;或雖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超過二小時或每週超過四十八小時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08022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0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與至少30分鐘之休息,且無本法第三十五條但書情形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080221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5條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080221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080221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276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3000135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五、防止有墜落、…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3000116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2002343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1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2001630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主管機關
台南市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2091102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主管機關
台南市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20833306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對於機械開始運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規定固定信號,並指定指揮人員負責指揮。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2020061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提供當月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2000277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一、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2000531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1002987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100000 元

違反事項

該廠KL1020F柱位LAR01C,勞工湯員教導陳員有關雷射修補機台更換偏光板手法,該機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以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同時導致湯員左手食指被該機台之構件夾傷送醫治療。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11002098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未依法令標準加給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11000785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1000275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主管機關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0001080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台南市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0031535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7月18日CTL652-02C機台區從事停機查修作業,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支撐架,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90024699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80010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延長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之規定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7001716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龍科廠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檢字107010182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浪

違反事項

自動化車輛(AGV)未確實採取必要措施,導致107年3月7日發生勞工曾○曼遭該車輛推撞台車夾傷該員左小腿骨折送醫住院治療之情事。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7001383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00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未逐日詳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6100236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一)勞工106年3月12日下午4時20分行經B棟2樓16H柱位時跌倒,發生右手腕骨折送醫,3月13日住院治療,3月15日出院,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二)勞工106年2月20日下午1時50分行經A棟A4movein口(碼頭區)時,因地板油漬導致該員左腳踝骨折送醫診治,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主管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60026005號
違法法規法條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06年府勞檢字1060046196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05年府勞檢字105025544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双浪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硫酸等特定化學物質時,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對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使勞工於頂樓從事處置或使用硫酸化學物質時,未設置洗眼、沐浴、漱口、更衣及洗衣等設備;未就規定事項訂定操作程序並依程序實施作業;未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3098號
違法法規法條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25條、第36條、第3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主管機關
桃園市
處分字號
105年府勞條字105001586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
雇主名稱
彭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