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日營造廠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朝日營造廠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4356356
- 公司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一街202巷3弄2號3樓
- 營業項目
- 住宅營建
- 裁罰次數
- 8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8 筆):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29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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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C棟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工作台,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08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之工作台,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74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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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北側外牆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3020300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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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施工架材料之堆放,未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1.8公尺(現場堆置高度達2.5公尺)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258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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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中型固定式起重機設置完成時,未依規定實施荷重試驗及安定性試驗(荷重試驗應採該起重機額定荷重1.25倍之荷重、安定性試驗應採額定荷重1.27倍之荷重),確認安全後,方得使用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283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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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及,及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結構體與施工架間距40公分);對於木塊、鋼材或相同及類似營建材料之堆放,未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1.8公尺(模板堆置2.3公尺高)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635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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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369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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