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18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聖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86790860
公司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86之5號18樓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不動產投資開發
裁罰次數
18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8 筆):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10206285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堆放之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二、…。;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二、圓盤鋸之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以下簡稱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但製材用圓盤鋸及設有自動輸送裝置者,不在此限。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10099967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246106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營造工程工作場所應保持環境衛生。寢室、廚房、浴室或廁所應指定專人負責環境衛生之維護,以保持清潔。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23929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20597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為防止其作業中發生翻倒、被夾、感電等危害,應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適當決定下列事項及採必要措施:一、移動式起重機之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等。二、…。;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178879號
違法法規法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3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營造工程工作場所應保持環境衛生。寢室、廚房、浴室或廁所應指定專人負責環境衛生之維護,以保持清潔。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127312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二、…。;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三、…。;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設計、施工圖說、簽章確認紀錄及查驗等相關資料,於未完成拆除前,應妥存備查。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303158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6271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應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三、…。;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六、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雇主對於鋼材之儲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預防傾斜、滾落,必要時應用纜索等加以適當捆紮。二、…。;雇主對於鋼材之儲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儲存之場地應為堅固之地面。三、…。;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0288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2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2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雇主不得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但經妥為防護而車輛或其他物體通過該配線或移動電線時不致損傷其絕緣被覆者,不在此限。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712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使用於儲存高壓氣體之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容器使用時應加固定。五、…。;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容器應直立穩妥放置,防止傾倒危險,並不得撞擊。四、…。;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4997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2871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21704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高度九十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三十五公分以上,五十五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以下簡稱中欄杆)、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二、…。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173554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24188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31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支撐走道開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供勞工通行。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31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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