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資訊
- 公司名稱
- 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94809189
- 公司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206號24樓之7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其他建築工程,住宅營建,道路工程
- 裁罰次數
- 17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7 筆):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之設置,因工程施作需要將內側交叉拉桿移除,惟其內側未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7138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塔式起重機爬升樓層時,未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296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12樓電梯口、管道間開口部分及12樓樓梯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05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57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泥作吊料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臨時用電感電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作業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0826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建築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設置漏電斷路器。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0826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區電梯直井、消防排煙口及地下室筏基頂板拆模口等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0693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置放於十五樓南側外牆施工架踏板,位能超過十二公斤‧公尺之施工架構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272286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附工作板橫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409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6F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之施工架等之構築及拆除,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302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7公尺之3號及臨時滯洪池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269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B1F樓梯及1樓管道間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2020245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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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3樓外牆施工架及天井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部分移動電線置於地面未架高。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270658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5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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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與再承攬人有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卻未設置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對於再承攬人使勞工於高度約4.2公尺之地下室3樓電梯間及樓梯間等處從事模板支撐作業,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應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270186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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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345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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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072001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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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對於大規模施工之土木工程,或設置固定式圍籬有困難之其他工程,未於工作場所周圍以移動式圍籬、警告帶圍成之警示區替代固定式圍籬;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於搬運機械作業或開挖作業時,未指派專人指揮,以防止機械翻覆或勞工自機械後側接近作業場所,且未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505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第8條第2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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