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將企業有限公司(楊福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南市
- 公告日期
- 20230510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2035288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1條第3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第三級管理者,應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必要時應實施疑似工作相關疾病之現場評估,且應依評估結果重新分級,並將分級結果及採行措施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通報;屬於第四級管理者,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現場仍有工作危害因子之暴露者,應採取危害控制及相關管理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