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智樂)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90508
- 處分日期
- 201903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5576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1段705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其他汽車製造,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