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彭慧賢)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930 
處分日期
201607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530517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7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5項 

違反事項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使妊娠期間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日6時之時間內工作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