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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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比思科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李凱奇)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50401
處分日期
20250307
處分字號
南市勞就字第1132581355號
違法法規法條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防治性騷擾之發生,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僱用受僱者十人以上未達三十人者,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二、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