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福股份有限公司(羅智先)

主管機關
台中市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11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4005710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
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