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陳威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41007 
處分日期
20240819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85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以定期契約雇用勞工從事繼續性工作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
訴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