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廖龍星)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20930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字第11170868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丙二酚二線包裝區三樓平台上清理濾網作業時,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應設置適當強度之防護措施或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8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鍊銅,未分類其他玻璃及其製品製造,其他人造纖維製造,其他化學原材料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