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永安老人養護中心(陳廖梅芳)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71208 
處分日期
201709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638085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事項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