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蔣興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70710
- 處分日期
- 201705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1040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對特定化學設備之閥、旋塞或操作此等之開關、按鈕等,為防止誤操作致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漏洩,應明顯標示開閉方向。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泓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二路25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其他資源物回收處理,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其他未分類基本金屬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