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工程隊)(魏嘉彥)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41115 
處分日期
20240920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626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且未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罰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