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世雄)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71110
- 處分日期
- 2017090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143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雇主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或操作錯誤而引起爆炸、;火災之危險,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操作化學設備或其配管之閥、旋塞、控制開關、按鈕等,應保持良好性能,標示其開關方向,必要時並以顏色、形狀等標明其使用狀態。三、…。;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臺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一路3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染料及顏料製造,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其他未分類化學製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