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世雄)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71110 
處分日期
2017090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602143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雇主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或操作錯誤而引起爆炸、;火災之危險,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操作化學設備或其配管之閥、旋塞、控制開關、按鈕等,應保持良好性能,標示其開關方向,必要時並以顏色、形狀等標明其使用狀態。三、…。;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一路3號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12331482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染料及顏料製造,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其他未分類化學製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