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可晨即關東本家商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805 
處分日期
20250610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43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未按規定置備勞工名卡;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