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博實業有限公司(徐僑憶)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41009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1642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1項0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1項01款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應指定專人對於前述蒸氣、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