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大方茶行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31129
處分日期
20130926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235348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