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村上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61014
- 處分日期
- 201608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5020279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5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甲苯、乙二醇丁醚從事上膠及清洗作業,未於各該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以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該儲藏場所未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使勞工於噴砂作業場所,未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