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蘇玉仙即吉利火鍋店(楊蘇玉仙)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00207 
處分日期
20191220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41097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