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魏嘉彥)

主管機關
花蓮縣 
公告日期
20250307 
處分日期
20250213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00269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