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硝子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雲林縣 
公告日期
20160705 
處分日期
20160513 
處分字號
府勞動一字第105340780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備置勞工出勤卡;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超過12小時1個月超過46小時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