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陳冠嘉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507
處分日期
20250314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66158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罰鍰金額
9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