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第一類事業單位,具顯著風險,且僱用人數規模在100人以上(合計為291人)未依規定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重複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