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志昌即吉欣冷熱飲食店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屏東縣 
公告日期
20240306 
處分日期
20240104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273426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