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昕營造有限公司(陳珮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20701
- 處分日期
- 202204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204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及室內樓梯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電動機具(水泥沙漿攪拌機)之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