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維克法蘭斯股份有限公司(顏韶靚)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0611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836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於同一作業場所中,設有二座第一種壓力容器,未指派具有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資格及相當專業知識經驗者,擔任第一種壓力容器作業主管,負責指揮、監督第一種壓力容器之操作、管理及異常處置等有關工作。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