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玲即美麗華商行_林麗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80125 
處分日期
20171110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639625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事項

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